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推动搭建并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结构性、系统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及商务部等8部门《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结合东疆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疆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形成网络货运升级、传统物流转型、多式联运贯通、供应链条完备的四维集成式新型物流发展新格局,强化规范性网络货运平台核心引擎功能,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经营成本,持续筑牢网络货运产业发展高地竞争优势。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力争建成业态集聚、技术领先、生态完备、辐射力强的国家级新型物流枢纽。产业能级实现新跨越,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杆型网络货运龙头企业和平台;运行效率达到新高度,全链条物流成本显著下降,资源集约化配置水平大幅提升;融合发展形成新范式,“物流+贸易+金融+数据”的产业生态圈基本成熟;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新能源运力规模与碳普惠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新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数据资产化创新成果;区域物流竞争力、创新驱动力和辐射带动力全面提升,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支持对象
本意见支持的对象是指注册地在东疆,并合法经营的网络货运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网络货运撮合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经营者)、网络水路货运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水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经营者)、多式联运企业、B2B物流服务企业以及具有运输需求的独立法人公司和分支机构。
三、支持措施
(一)推动规模化与集约化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研发投入,支持产学研协同和多元场景创新应用,依托大数据产业优势,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与物流业务深度融合,重点突破物流匹配算法、动态调度等产业核心技术,赋能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升物流资源整体配置效率和集约化水平,降低空驶与闲置率,实现技术性降本增效。
(二)深化产业融合与能级提升
依托东疆租赁创新示范区的区域优势,推动新型物流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促进物流与贸易、金融、资本等要素资源高效协同与整合。支持企业沿产业链延伸服务边界,加快发展高附加值、专业化增值服务,构建跨领域、复合型的产业生态体系。强化与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战略联动,创新“以运促贸、以贸带运”发展机制,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推动金融资本与物流运营深度融合,鼓励构建基于真实交易数据的信用体系和金融服务新模式,有效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企业融资能力,赋能产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三)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与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协会服务能力评估和司机信用管理,引导行业合规发展与良性竞争。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优化进项抵扣服务与政策传导机制,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持续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进项抵扣管理机制,有效降低行业综合税负,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
(四)激活市场要素与扩展服务功能
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发展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加快推进一单制、一箱制,推广带托盘运输等集装化运输模式,创新打造稳定运行、品牌化的多式联运产品。统一协同各种运输方式规则标准,加强设施衔接、信息共享、标准协同、安检互认。支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拓展“一单制”服务覆盖面,提升跨运输方式衔接效率。引导企业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供应链服务模式,推动产业物流服务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
(五)助力全行业降本增效
发挥政府引导与政策工具杠杆作用,探索实施“新型物流运力券”模式,通过多元化政策工具优化区域物流资源配置,激励市场主体采纳高效、合规的物流服务,全面提升物流体系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社会物流成本下降的重要任务,并积极推动实现“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的核心目标。
(六)引导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构建绿色低碳物流体系,引导企业优化运输结构,扩大新能源装备应用规模,引导绿色运力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完善绿色认证与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引导企业强化ESG治理,全面提升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强化数据要素赋能
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鼓励探索数据资产化创新路径,深化数据在产业赋能、信用支撑、融资服务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与倍增作用,赋能物流产业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与枢纽功能,广泛凝聚政策合力。强化政策宣贯与解读引导,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提升东疆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服务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关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系统性、结构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若干意见》出台的目的意义
自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天津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以来,东疆管委会不断优化区域网络货运产业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协同监管,积极支持和规范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5年8月底,东疆已累计整合货车超853万辆,驾驶员超853万名,货运量超8亿吨,网络货运产业发展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及东疆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推动形成网络货运升级、传统物流转型、多式联运贯通、供应链条完善的四维集成式新型物流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规范型网络货运平台的核心引擎作用,切实降低运输、仓储、管理及经营成本,持续巩固东疆在网络货运产业发展中的竞争优势,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的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商务部等8部门《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开展天津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津道运发〔2019〕143号)等。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4章。
第一章为总体要求。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力争建成业态集聚、技术领先、生态完备、辐射力强的国家级新型物流枢纽。实现产业能级新跨越,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网络货运龙头企业和平台;构建“物流+贸易+金融+数据”融合的产业生态圈;推动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在新能源运力规模与碳普惠机制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章为支持对象。明确注册地在东疆、合法经营的网络货运、网络货运撮合、网络水路货运、多式联运、B2B物流服务等独立法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具有运输需求的独立法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第三章为支持措施。提出七项政策内容,包括:推动规模化与集约化发展、深化产业融合与能级提升、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激活市场要素与拓展服务功能、助力全行业降本增效、引导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数据要素赋能。
第四章为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明确各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政策宣贯与解读,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升东疆在服务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功能。

来源:发现新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