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公示

发表于2023-07-17 16:05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3〕363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前10个城市进入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范围,分别是(按行政区划排序):太原;哈尔滨、长春;连云港-徐州-淮安;长沙-株洲-湘潭;西安、银川;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含兵团相关师市)。其中,以“-”连接的为《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组合型枢纽城市,视为一个城市予以支持。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7月21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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